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(简称:调查中心)
中心主要职责
1、研究制定归口统计的第三产业统计制度和抽样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;
2、配合统计设计管理司研究、制定和规范第三产业统计制度;
3、收集整理有关部门第三产业统计数据;
4、负责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,信息传输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,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,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统计调查;
5、负责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统计调查;
6、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;
7、编辑《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》;
8、开展相关的统计分析研究。
中心内设机构
中心内设综合处、交通运输业处、信息与邮政业处、部门服务业处、社会服务业处、企业集团处、企业景气处、信息技术处、秘书处,共九个处。